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5篇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5篇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篇1

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。——题记

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,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,而它———《活着》,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。

前些天,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——《活着》。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,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,毕竟,这个写作的方式与往常有些不大一样,似乎是倒叙,又似乎只是回忆式的。开始着手看这本书的时候,我更多是抱着闲着也没事干的态度,只是看完整本书,我便有了大大的改观。

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,文章以第一人称“我”来写作,更多的是给人一种真实且又感同身受的感觉,一开始便由“我”听偶然间遇见的那位名为“福贵”的老人叙述故事为起点,文章用贴切的事情以及那些故事将“活着”的意义表达得淋漓尽致。

在整本书中,其实我感慨颇深。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,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,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,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,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,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。

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,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。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,染上了赌博,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,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,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,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“一百亩田地”,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。而现在的我,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。

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,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,沉迷于那种网络与童话般的生活,在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有些极为勤快,在学习,上有着自己的追求与目标;在生活上,懂得多为父母多付出一点。而我呢,看着父母两鬓渐白的头发和那日渐衰老的背影,哪怕知道去心疼,也不曾真真的付出过多少,父母那来之不易的血汗钱在我的眼里竟是那样的轻快。那种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模样,在这书中前后反差竟有些凄凉与可笑。

中年后的福贵,家道中落,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,没有了舒适的屋子,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,一切都得从头再来。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,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,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,只是说,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。当他褪去光环后,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。当我读到“他的母亲生病了,他去城中请郎中,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,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,最后被迫充军,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,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。”内心竟有些难过。

每个人都知道,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,谈不上报答与否,但至少能做得到“孝”,也知道“你养我长大,我伴你变老”。当自己母亲离世,自己竟毫不知情,多年后回来了,竟在妻子口中得知,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“相信福贵,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”,说起来,母爱真的很可贵,纵然你有千般不对,她也不曾怨你分毫,哪怕在生命的最后,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。

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,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,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,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,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。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,在学校住校的时候,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,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,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,一天好几个电话,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,那时候母亲总会担心得一夜难眠。当她生病了,她从来不会说告诉我什么,只是会说“我们都很好,你别想太多,认真学习就好。”在母亲的眼里,她的全世界便是我们,是我们这群不懂事的孩子。

后来啊,福贵回到了家里,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,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,他们重聚了,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,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,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,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,妻子换上软骨病,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,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,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,在那个家中,凤霞付出了很多,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,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。

再后来,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,妻子也病逝了,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,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,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,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“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,与之相依为命并取名福贵,整天在田地里耕种,还在牛的身上叫着自己已逝的妻儿子孙的名字。”看到这儿,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和老牛相伴的凄凉场景……其实正如贺拉斯所言: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,在他生前和葬礼前,无人有权说他幸福。

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,都要记得: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,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。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篇2

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,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,而作家余华直接以《活着》为题,以中国特有的年代,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。

与书名《活着》的深沉不同,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,他嗜赌成性,游手好闲,“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,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”,我心中暗想。不出所料,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,在父亲临终的话下,他开始重新做人,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。

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,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。几经辗转回到家,母亲已死,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,可女儿却是哑巴。接着妻子病倒,女儿含泪送人,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,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,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,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……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,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。

面对无数次的“天崩地裂”,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。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,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。倾家荡产,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;被抓壮丁,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;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;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;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,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,终日以黄牛为伴!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,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,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。

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,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。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,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,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,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,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,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,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。

余华以《活着》为题,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,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,却以琵琶轻轻弹唱,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,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。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,给人以最朴实、最厚重的生命力量。

活着,在苦难中静静绽放。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篇3

《活着》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。凤霞难产而死;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,为她献血而死;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;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,伤心过度而死;苦根吃豆子撑死了。只有福贵还活着。

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。一个年幼的孩子,为了给校长献血,在抽血时,脸色由梅红变苍白,由苍白变青紫,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。就这样,被活活地抽干了血。

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?还是他心中,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?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。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。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。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,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,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,她就是“标准答案”。

可有一次,谭老师在算3X+1=13时把X算成了5,我一看这道题,掐指一算结果X是4。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,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:“x不是5而是4。”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,说:“哎呀,果然错了。幸亏你们提出来,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!”我们听了,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,反而更加敬重她了!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。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,我们更要为自己活。

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,活着有多难,死却如此简单,唯有为自己活,才能活出风采!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篇4

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《活着》。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,说他不幸,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,乐观而坚强地活着;说他幸运,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,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。

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,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:少年去游荡,中年想掘藏,老年做和尚。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,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,坐在午时的山头上,听老人默默细数。正如作者所说,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,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,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,不断在脑海中放映,无论巨细。

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,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:“今日有庆,家珍耕了2亩田,苦根还小,也耕了1亩田,你呢,我明白你年纪大了,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。”我不解,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,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?福贵得意地解释说,:“如果它(牛)明白仅有它在耕作,就会偷懒的。”呵,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,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,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,所以从来不曾忘记。

故事的最终,黄昏正在转瞬即逝,黑夜从天而降了。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,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,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?

原先,《活着》便是最好的幸运,亦是最大的勇气。

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摘抄最新篇5

一个暮年的老人,回忆他自己的一生。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?

中国人的生活几千年来都是有点盼头的。所以,一个人活着就像是在为别人而活。这也算是中国的特色吧。

我们不去讨论这种特色的优缺点,只是当一个极端的个例发生的时候,一切解释都这样的苍白。

富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,讲起自己的经历,是那样的平淡和满足。

一个曾经的纨绔子弟,家里有很多的钱。但是,摊上了两个败家子。爷爷地传到父亲手里就少了一半。再到他的手里,干脆输了个精光。有钱的时候,它可以嫖,可以赌。可以事无忌惮的开老丈人的玩笑,可以骑着别人满街乱跑。完全是一种奢靡的生活。

一个这样的人,当一切都改变之后,也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。可以下地干活了,可以自己走路了,可以自己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了。当他挑着两大筐的钱还个龙二时,肩膀磨破了皮,全身的骨头就像散了一样。他终于明白了钱是不容易挣的。

可惜,一切都已经太迟了。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是在最后才明白这样的道理。能够尽早明白这个道理的人,我想一定是作家,要么就是伟人了。

当一个人生活需要别人的时候,又或者说有了一个精神寄托的对象。于是,活着的目地就是为了他或她。富贵的第一个精神寄托就是他的老婆家珍。然后是女儿,儿子,女婿,外孙子。结果,人生的三大悲剧,基本上都让他赶上了,而且非常的绝。早年丧父,中年丧子,晚年丧妻。当这一切都发生了之后,上天的眷恋,给了他一个孝顺的女婿和外孙。结果,女婿和外孙也相继死去。我不知道如果这些变化发生到我身上,我是否承受得住。也许富贵在战场上看到了太多的死难吧。慢慢的就习惯了。可是谁又能习惯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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